1楼 2008-5-9 19:48:39
沈阳新普通住房价格界定标准出台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5月1日起,按照新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界定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并执行相应的税收征收政策。日前记者从沈阳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销售价格最终确定。

据悉,沈阳全市仍按行政区域划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区域为市内五区;二级区域为浑南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级区域为东陵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其它县、市自行测算确定)。各级别区域普通住房成交均价乘以1.44得出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各级别区域住房价格低于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含价格标准本数)为普通住宅,高于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为非普通住宅。具体价格标准如下:一级:6700元/平方米;二级:5950元/平方米;三级:5370元/平方米。

据介绍,沈阳市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买房时非普通住宅需要缴纳较高的契税,而普通住房则享受1.5%的优惠政策。

沈阳市政府副市长邢凯在会上所作《关于沈阳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为了防止经适房建成后出现闲置,沈阳市制定了经适房预购预订制度,首先公布经适房的建设地块、位置、户型面积、预售价格和竣工时间,然后对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者实施申购登记,并预收总房款50%的订金,做到以需定建。此外,各区(开发区)还将预留5%左右经适房房源,由市政府统一调配,满足跨区购买意向居民的需求。

据其介绍,目前今年竣工的145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任务已基本落实。其中,和平、皇姑、大东、苏家屯、沈北、蒲河新城、辽中、法库已经开工;铁西、浑南、棋盘山通过已有房源或在建项目转化;东陵、于洪、新民、康平已落实地块,预计5月下旬前陆续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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